一、见习安排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1届、2020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二)见习管理
2021年,全区对驻地在平坝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适量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见习组织派遣
事业单位见习报名、岗位对接、体检派遣等由平坝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引导办)负责。
(一)见习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24日-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所需材料
(1)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校2年内(2021届、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
(4)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打印附件2填写,收原件1份)。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
3.报名地址
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录用调配股)。咨询电话:34226315。
(二)岗位对接
区引导办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申请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确定进入体检的见习人员名单,将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过平坝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告(若在报名期间见习单位岗位需求与确定进入体检见习人员比例达到1:1的,则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三)体检及派遣
区引导办组织见习计划入选人员体检,体检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见习人员自理。区引导办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进行复审,确定入选人员并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四)见习人员接收
入选见习人员本人持区引导办开具的见习报到证及相关材料,5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要及时安排见习人员参加见习。见习人员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并于见习人员上岗后10日内持就业见习协议等相关材料报区引导办备案。
(五)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基地)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择业和创业。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招考、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人员留用。
三、见习补贴
(一)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平坝区为1790元),鼓励见习单位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保障水平。见习期间,区引导办为见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列支。
(二)补贴申请
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基地)按年申领见习补贴。具体事宜由区引导办另行行文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引导办:陈佳萍 黄垚
联系电话:0851-34226315
附件1:平坝区2021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1.wps
附件3: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wps
附件4: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wps
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