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制定《西秀区在岗大学生村官分流安置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分流安置工作。目前,各项考核工作已结束,现进入拟聘用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基本情况公示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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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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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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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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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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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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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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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选聘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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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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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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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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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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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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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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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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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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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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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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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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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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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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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办 石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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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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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到村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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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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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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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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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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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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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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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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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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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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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官镇 小屯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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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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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到村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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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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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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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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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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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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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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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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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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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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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山镇大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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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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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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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察、体检、考核(面试)结果公示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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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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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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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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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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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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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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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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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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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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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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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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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办石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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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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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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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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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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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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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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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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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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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官镇小屯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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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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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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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合格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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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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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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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山镇大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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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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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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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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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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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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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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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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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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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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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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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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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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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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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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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办石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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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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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乡镇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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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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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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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8
|
蔡官镇小屯街村
|
副支书
|
西秀区乡镇事业单位
|
3
|
张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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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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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山镇大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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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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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乡镇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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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要求
1、公示期:2018年9月19日—9月28日(7个工作日)。
2、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851-33463243
5、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确定以上人员为西秀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将对拟聘岗位提出建议,报经上级领导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下文聘用。
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9日
2018年安顺西秀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拟聘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