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11元提高到566元,提标幅度为10%;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年3092元提高到3570元,提标幅度为15.5%。
今年安顺市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自去年11月底启动以来,各县区、乡镇(办)从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办)审核、乡镇(办)抽查、二榜公示、县级审批、县级抽查、三榜公示等环节开展工作,用时5个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安顺市2017年城乡低保标准分为两个档次,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6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612元/年;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城市低保标准为53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528元/年。
4月,安顺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2610户21069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153余万元,补发1至3月新老标准差额金217余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1891户159546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2439余万元,补发1至3月新老标准差额金179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