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虹阳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安顺虹阳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属AA级融资平台,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是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额出资成立的国有公司,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企业收购、资产重组、股分制改造与经济信息咨询、抵押担保、企业托管与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农村水利基础投资、农畜业投资,星火基金经营管理,市政建设投资,景观改造投资,土地开发投资,环境建设投资,商贸服务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重大项目投融资等。
二、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8人,其中项目部2人,资产管理部3人,财务部1人,投融资部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安顺虹阳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需要就业的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投融资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条件可适当放宽;
6、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安顺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51-33456068)
2、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9:0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安顺虹阳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转双阳路路口(双阳小学下行200米)
4、报名资料
①《安顺虹阳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现场报名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需达60分(含60分)以上,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以内(含1:2)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入面试环节,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要求另行公告。面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下一环节人选。
(六)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的折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相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取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的证明为依据。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过程中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公司根据实际用人需求,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由安顺虹阳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安顺市区以外的考察对象需原单位出具书面现实表现材料)。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公司根据实际用人需求,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安顺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对应聘者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程序时,应聘者因联系方式变更、电话关机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2、招聘工作接受公司监事会及社会的监督。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851-33756353。
附件:安顺人才网(报名入口)